院务公告
根据宛医保办〔2025〕24号文件关于“床位费(单人间)”实行自主定价的要求,为贯彻平稳过渡、减轻患者负担的宗旨,我院决定暂按宛医保办〔2024〕2号文件标准执行,即床位费(单人间):65元/床·日,并已将该定价方案报请医保局备案。
特此公示。
监督举报电话:66880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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